
公告日期:2025-08-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 3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 3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5
第五章 考核和监督 ......7
第六章 附 则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管理层的职责,保障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拟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党委、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分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
(二)了解和掌握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建议;
(三)具体组织、指导、制定分管领域的年度工作方案;
(四)组织落实公司决策事项,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
(五)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决策;
(六)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会议,领导、督导、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七)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八)总经理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权时,受总经理或董事会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分管公司财务工作,作为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负责公司财务战略、核算体系、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与运行;
(三)组织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的财务报告;
(四)落实全面预算管理,监督关键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五)协调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审计意见整改落实;
(六)为董事会及经理层提供财务分析及决策依据;
(七)提出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建议;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四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的方式为召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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