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公告编号:2025-04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人民币 64,655.5179 万元”,已发行的股份数修改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64,655.5179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取消“监事会”和“监事”。本次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章程修订及取消监事会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制度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中其余修订仅作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述修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现行《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其中,除将第七章监事会章节删除外,其他涉及实质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订本章程。 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167.0201 万元。 64,655.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