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4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25%用于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5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1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9,790,20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1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5,594,40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7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
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和高度认可,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 6 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实施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25%用于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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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