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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9:47:21 股吧网页版
创维数字: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向
社会公开发售 1,0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713,60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31,286,400 元。该项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8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
16,521.97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1,738.49 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8,148.99 万元),赎回“创维转债”使用资金 460.69 万元,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 2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 451.4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 年 4 月,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三方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原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基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要求,不存在差异。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款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存款方式 截止日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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