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38:16 股吧网页版
和展能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规范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及《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
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
管理、职能分工等相关事项做出规定。

第二章 聘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1-5 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经理人员可连
任。

第七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或者其控制的企
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三章 职权与责任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依据薪酬管理制度,拟定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聘用和解聘;

(九)按时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十)非董事总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十一)拟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拟定公司年度决算方案(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规定,审批和签署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根据董事会授权或决议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

(十四)《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副总经理行使如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分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分管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备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总经理专项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查工作,并向总经理提出书面建议;

(二)审核下属公司的财务规章,保证公司财务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避免公司出现财务风险;

(三)负责公司投资计划的资金安排,平衡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资金落实;

(四)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所需的资金融资工作,建立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五)负责公司的预算、决算管理,保证公司的预算、决算工作符合会计准则,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