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获得
通辽市能源局批准同意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1 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级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和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镁新能源”)实施库伦旗 3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获得通辽市能源局批准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和镁新能源基本情况
和镁新能源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其中: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和镁新能源为库伦旗 3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主体。
二、项目情况
和镁新能源库伦旗 3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场址位于通辽市库伦旗,负荷端为内蒙古和镁绿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4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预计年用电量 13.9 亿千瓦时,用电负荷 59.2 万千瓦。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
风电 30 万千瓦、储能 3 万千瓦/6 万千瓦时、1 座 220kV 升压站及配套设施。
三、项目获得批准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通辽市能源局向库伦旗、奈曼旗发改委下达《关于实施
内蒙古和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库伦旗 3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 2 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通能新能字〔2025〕32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内能源法改字〔2025〕83 号)、《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版(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源
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5〕36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内蒙古和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库伦旗 3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四、项目投资建设有关安排
本项目计划投资 13 亿元,将与用电负荷 4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同步推进。项
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依托年产 2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建设风电 15 万千
瓦、储能 1.5 万千瓦/3 万千瓦时;二期工程依托年产 2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建设
风电 15 万千瓦、储能 1.5 万千瓦/3 万千瓦时。预计一期 2026 年 12 月末前投产,
二期将根据项目整体开展情况安排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场址限制性因素排查、前期支持性文件获取及负荷企业认定,并已获得通辽市能源局的批准同意。同时,用电负荷 4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下步,和镁新能源将按照规定履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核准、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申报方案建设,做好项目运行经营管理。和镁新能源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新能源与负荷电熔镁砂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负荷项目运行周期匹配。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社会效益
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通过深度融合风电、智能电网、工业负荷及储能设施,借助先进技术实现清洁能源高效协同与优化调度,具有显著综合效益。
一是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电量占比负荷端电量达 69.78%,年均可替代标准煤约 30 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 82 万吨,显著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高比例新能源应用将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力支撑负荷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对公司本年度收入和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未来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改善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若负荷 4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按计划正常投产运行,经初步测算,该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为公司贡献收入约 23,000 万元、利润约 7,000 万元。
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同时参股负荷企业内蒙古和镁
绿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占股 49%,根据其负荷 40 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同步建设投产的规划,若按计划实现投产运行,根据参股比例,公司也将获得部分收益。
七、相关风险提示
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尚需办理核准等有关手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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