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25 年 8 月 25 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
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云南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拟修订
整体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删除《公司章
程》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上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目录 删除第八章监事会,将原第九章至第十三章改为第八章至第十二章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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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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