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社会形象、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舆情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统筹舆情管理事务,小组成员应依据各自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汇总证券事务部,由证券事务部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媒体信息载体。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公司舆情应坚持“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科学应对”的原则,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沟通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并制定相应舆情应对预案,保护公司品牌及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舆情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舆情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并定期整理归档备查。加强危机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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