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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的建设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1987)94 号文批准,以募集
方式设立,在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年 1月 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5 万股;1990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批准,再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5万股,两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并于1998 年 5 月 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CHUAN JIUZHOU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 259 号

邮政编码:621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2,806,64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
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拓市场,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追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努力提高公司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通信传输设备制造,卫星电视接收系统、整机装饰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软件业,文娱用品、文化办公机械、电工器件、家用电器、影视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录音录像带、灯光器材销售、维修、安装和咨询服务,木制品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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