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度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37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结
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和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37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 26.27 元/股(含本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2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5.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371,0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 26.27 元/股(含本数),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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