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的原因及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监管规则等文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将公司章程由原 14 章、211 条、4 个附件,变更为 13 章、221
条、3 个附件,章程主要变化为:
1. 所有“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2. 删除原“第七章 监事会”及“附件三 监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
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3. 在“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新增“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单独一节。
4. 在“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新增“第三节 独立董事”单独一节。
5. 在“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新增“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单独
一节。
6. 根据《公司法》要求,由于公司人数超过 300 人且不设职工监事,在董
事会中设职工董事席位。
7. 根据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等内容进行
调整。
具体修订见下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规范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导,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 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 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 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 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 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简称“《党章》”)等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公司经中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关于同意设立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于同意设立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的批复》(体改委[1997]55 号)的文件批 复》(体改委[1997]55 号)的文件批准,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中国吉林省长 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市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220101244976413E。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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