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0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7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7
第十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一章 附则......4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1997]7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
市 场 监 督 管理 局注 册 登 记 , 取得营业 执 照, 统 一社会 信用 代码 为 :
91140000276205461E。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5500 万股,成
立时分别向发起人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原太原砂轮厂)和太原东山
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太原市东山煤矿)发行 6915 万股和 3085 万股,于 1997
年 7 月 21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
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5500 万股,于 1997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INNUOVO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1 号楼
邮政编码:32211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3,684,10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在新任法定代表人产生之前,原法定代表人仍应履行职责。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利用本地能源和资源优势,把公司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的钕铁硼磁性材料产业基地,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优良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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