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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6 17:48:07 股吧网页版
英洛华: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2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8 亿元-1.6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8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61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5.83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5.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7,98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对相关回购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86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最高成交价为 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6,382,45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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