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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9:52:13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你好,贵公司自去年10月25日收到海口中院受理预从整决定书已过去8个月,目前仍未收到正式裁定受理。请问贵公司从整事项被法院受理是否存在障碍?如遇障碍是否有解决措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文件要求,贵公司如遇上述情况要及时披露,公司是否纯在隐瞒重要事项或者触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华闻集团: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现就您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6-17 1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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