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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7:57:14 股吧网页版
华神科技:关于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黄明良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研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报告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2021年子公司海南融盛弘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广告费用支出错误计入无形资产。二是2023年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域)部分医疗器械销售,在未发生实物流转,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的情况下即确认收入,且发生期后退货。三是2023年子公司成都远泓矿泉水有限公司(存在业绩承诺)少量销售费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响业绩考核测算精准性。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四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问题涉及的三项事项已在2024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二是对西藏康域涉及的退货事项进行了账务冲销;三是在远泓矿泉水业绩承诺事项中进行了扣减处理,不影响对赌结果的准确性。

1、公司对无形资产的入账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严格对照准则规定,审慎判断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正确划分科目。

2、公司对历史退货情况进行清查,梳理各类退货原因,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严格审核退货。同时,要求财务经理在每月末复核账务处理时重点对当月的收入确认资料进行复核,严格把关医疗器械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公司组织财务和业务人员对公司同类合同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分析判断,对销售业务的资金流、货物流、单据流等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或订单、发货单、出库单、物流运输单、终端验收资料、银行回单等。要求财务人员密切跟踪销售合同执行情况,充分获取收入确认证据资料、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

4、财务人员加强对各公司产品品类、销售合同及政策的掌握,精准判定费用归属主体,确保费用承担方与发生方一致,并按权责发生制入账;财务经理每月需与业务部门核对合同执行进度及政策落实情况,交叉验证费用归属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审部门每季度抽查跨主体报销单据,核查协议、审批、单据与账务的一致性。

5、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学习,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要求准确界定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成本的构成;准确判断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应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同时审慎判断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在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控制权、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整改期限:已完成整改,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子公司海南华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预付非主营业务合同款项,5个月后合同解除并全额退回预付款。在此期间,部分资金流入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整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深刻认识到资金占用事实所涉公司内控制度在有效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责令相关人员细致落实整改,认真汲取教训,
引以为戒,持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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