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调整治理结
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章程》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2、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章
程》中对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条款进行修订,删除“监事”、“监事会”
相关描述,涉及监事会或监事职权行使的表述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
成员行使。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第八条 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总裁(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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