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加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保障公司规范经营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积极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定义】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对公司经营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息技术风险、洗钱风险、廉洁从业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
第三条 【管理目标】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承受的风险与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
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通过实施积极的风险管理,保障公司稳健经营、规范发展,在公司各类风险可承受的前提下,促进提升风险资本收益,实现股东、客户、员工及社会的价值共赢。
第四条 【基本原则】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一)全覆盖原则。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类业务与管理
活动;覆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类型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全部管理流程。
(二)前瞻性原则。公司应当坚持预防第一的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对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建立健全覆盖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全景式、穿透式的管理体系,及时识别并有效管控风险业务,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
(三)全局性原则。公司应当关注业务风险外溢及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及传导,强化跨区域、跨市场、跨境风险识别监测应对,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应当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结果应用于经营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市场和宏观经济情况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性,加强对各类风险的发生原因、影响程度、发展变化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应对,有效管控所承担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
(五)匹配性原则。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与发展战略、发展阶段、业务特点、风险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等相适应,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优化调整。
第二章 风险文化
第五条 【风险文化】风险文化是指在风险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为广大员工认同并自觉遵守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价值观念和风险管理行为规范。公司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核心价值观,推行专业、稳健、主动、全员的风险文化,形成与公司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理念、价值准则、职业操守,建立培训、宣导和监督机制并纳入考核体系。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应遵循统一的风险文化。
第六条 【核心风险观】公司坚持预防第一的风险管理理念,倡导“风险管理人人有责”“主动管理风险”“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核心风险观。
第七条 【全员有责】“风险管理人人有责”意在推行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职责融入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中,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达到风险管理目标。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都应全面了解,充分考虑,及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与业务相关的风险;公司每一名员工都应结合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公司风险文化、遵循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通过学习、经验积累提高风险意识,做到审慎防范、勤勉尽责、及时报告的风险管理责任。
第八条 【主动管理】“主动管理风险”是指从源头对风险进行主动的选择、取舍和管理,核心是厘清风险边界,针对各类风险的特征,运用不同的管理策略或工具,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判断和管理,增强事前防控能力,做到能识别、能管理、能承担,实现风险收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 【价值创造】“风险管理创造价值”意在突出管理风险的本质是通过经营风险、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来获取合理的回报,核心是依托有效的风险识别和计量能力,采取有效策略规避损失、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最终实现价值增值。
第十条 【工作机制】公司应结合行业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建立风险文化的培训、宣导和监督机制,在各层面营造风险文化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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