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578,0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999,995.0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950,618.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1,049,376.23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11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第 21002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95.04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8,75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8,242,390.12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85,021,396.88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3,220,993.24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6,363,109.04
减:手续费 1,602.86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额 15,784,183.08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2,427,076.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木工程院”)、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水电设计院”)及甘肃华强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强检测”)作为募投项目“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6月,
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保荐机构分别与土木工程院、水电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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