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署:
苟鹏康 马小雄 董迪宁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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