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3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2024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263,645.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最新总股本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9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发展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二六七二厂区)
邮编:056300
咨询电话:0310-5792011、0310-5792465
传真电话:0310-5796999
咨询联系人:王美英、王新伟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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