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了在期货交易场所买卖标准仓单且不涉及实物提取的合同应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上述发布的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对于在期货交易场所买卖且不涉及实物提取的标准仓单,短期内将其出售时,不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而是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
收益,并于期末将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采用上述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对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177,811.86 -31,914.39 1,145,897.47
营业支出 664,807.77 -31,914.39 632,893.38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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