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7 月 16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的作用,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接受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及配套制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并持续完善改进。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与公司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并保持
相对稳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工程及相关技术、管理等工作背景。内部审计人员应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原则,履行审计监督责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并应有职业谨慎态度发表审计意见。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管理及业务管控情况,有广泛的知情权、
查询权、报告权、奖惩建议权。公司各业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提供工作计划与总结、预决算方案,会计统计报表和经营管理分析等资料;审计人员有权接触与审计有关的记录、资产和人员,有权查询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和信息技术系统,有权调阅并复印单位会议纪要、业务或财务记录及其他书面资料;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对奖励与惩罚处理享有建议权。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保守国家
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与被审计单位(人员)或审计事项有利
害关系的,应遵循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
的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的审计执行机构,在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
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划,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改进体制机制;
(二)编制公司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合理调配审计资源,管控审计项目质量,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
(三)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报告内部审计年度工作事项和重要工作情况,落实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决议,并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保持有效的沟通,做好与其他机构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四)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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