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良好、有效
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和公司运作,同时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工作对象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5、其他社会公众。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方向、战略方针、经营 宗旨和经营计划等;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重大关联交易、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公司文化建设;
4、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5、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专业背景、投资倾向和投资偏好等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对与本行业相关的
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及财务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督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2、信息采集: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及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参加公司重大会议;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3、信息沟通: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整合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信息并予以发布;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邀请投资者、新闻媒体、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家参加;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4、信息披露:(1)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的定期报告由各部门配合提供,资本运营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整理,经公司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交易所审核后发布。(2)非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高层领导参加研讨会及新闻发布会等,由各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编写会谈材料, 由公司高层领导审定。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在日常接待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财经媒体及个人投资者时,信息披露的尺度遵循公司的统一口径,
面对新的问题应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经内部会议统一对外口径后再进行披露。(3)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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