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6 月 23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经吉林省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批(1993)12 号《关于同意组建通化金马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1993 年 2 月 21 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2200001030130 1/1。
公司于 2008 年根据工商部门登记业务管理变化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
机 关 变 更 为 通 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 相 应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变 更 为
220500000001247。
根据《吉 林省人 民政 府 关于推 行“五证 合一 ”登记制 度改 革的 实施 意见 》( 吉政
办发【2015】45 号),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获得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220501244575134M。
《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章程,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根据 1999 年股东会决议,经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经贸企联字〔1999〕518 号关于组建通化金马集团的
批复,于 200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通化金马集团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通化
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1997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 TONGHUA GOLDEN-HORS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 999 号
邮政编码:1340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6,494,707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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