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经理层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经理层运作机制,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
成,总经理助理级人员由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安全总监等组成。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和授权、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层专题会、决策执行、反馈和报告、附则。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出资企业参照制定并执行。
第二章 职责和授权
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一定金额内的投资项目,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五)拟订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担保方案;
(七)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
(八)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二)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十三)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以外的人员;
(十五)拟订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提出意见;
(十六)拟订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七)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
(十八)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十九)提出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重大事项的建议;
(二十)总经理享有行使单笔一百万元(含)以下工程承包及贸易业务以外的物资采购(含办公设备)和服务采购的审批权。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级人员的职
责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管或协管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按照分工、授权委托书和相关授权管理制度的授权行使文件审批、
合同签订、费用支出等各项职权,并通过经理层专题会研究推进所分管的工作,落实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经理层议事机制,审议《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定中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三)审议并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研究公司职工薪酬预算、分配方案及相关制度等,研究公司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等各项业务和管理事项,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单笔超过一百万元且低于五千万元(含)的第五条第二十款中所述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审批。
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公司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决策前一般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其他重要议题,也要注重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属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听取职工意见或建议。
第八条 经理层专题会是经理层和总经理助理级人员
的工作研究和讨论机制,主要对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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