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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0 18:45:08 股吧网页版
山西高速: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18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3,462,039.2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与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3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95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 08*****523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

咨询联系人:王玉 范辉

咨询电话:0351-7773592

传真电话:0351-7773591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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