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3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9 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69,787,347.7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71,456,736.04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7,145,673.60 元,按规定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2,294,865.58 元、交易风险准备金 37,145,673.6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720,394,771.66 元。综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86,174,47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含税),不派送股票股利,共分配利润 76,634,093.72 元;2025 年中期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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