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 中地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 中交 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 中交 02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 中交 03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秀”)、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2 家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 1,785 万元。
2、上述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武汉嘉秀提供财务资
助不超过 980 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 1 年,年利率 0%。
2、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提供财务资
助合计不超过 805 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 8%。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公司曾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向单个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16,000 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 74,077.859493 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 75,862.859493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及单个被资助对象资助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街道交易街与铭新街交汇处越秀中交星汇园 A 栋 8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49%,武汉市东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51%。
经营情况:武汉嘉秀正在对武汉越秀中交星汇园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6,23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4,664 平方米,项目
于 2021 年 9 月开工,预计总投资 22.37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
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 20.72 亿元,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武汉嘉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4 年末/ 73,801.43 -68,106.54 51,677.64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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