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21:28:05 股吧网页版
*ST中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第 2、4、6、7、8 中
部分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司”)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377727_A01 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1827_A01 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71827_A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中交地产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中交地产的财务报表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中交地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交地产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的拟置出资产按模
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编
号为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1827_A08 号的专项审计报告。我们还审计了中交地产截
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四个月期间的拟置出资产按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
制的模拟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 2025)专字第
70071827_A11 号的专项审计报告。

按照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中
交地产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四个月期间的模拟财务
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中交地产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阅了中交地产 2023 年度、2024 年度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
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1827_A09 号的审阅报告。我们还审阅了中交地产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四个月期间

的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出
具了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1827_A12 号的审阅报告。

按照审阅报告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是中交地产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对中交地产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四个月期间的备考
财务报表执行审阅程序的目的,是对中交地产的备考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获取有限保证,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贵部”)出具的《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 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其中第 2、4、6、7、8 条涉及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我们阅读了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在逐项做出说明,具体如下:

一、问询函问题 2 中与财务报表项目相关的问题

具体问题 2

关于资产评估方法和交易定价。披露文件和公开信息显示:(1)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2)本次置出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往来、股权投资及负债,单体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管理平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9.76 亿元,主要是因为交易标的
资不抵债,本次交易对价为 1 元;(3)交易标的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模拟合并营业收入分
别为 384.00 亿元、323.26 亿元、172.5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