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拟将其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 70071827_A09 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变动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17,908.20 9,127.19 101.76%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7.1616 0.1262 增加 7.2878 元/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公司就本次交易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
虽然根据测算,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净利润大幅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发生,从而导致出现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全面优化管理业务流程,控制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在完善治理强内功、深耕主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比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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