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中涉及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并向关联方转让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中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向关联方转让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1,664,7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876.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554,357.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245,518.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70071827_A01号)。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如下表: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长沙凤鸣东方 15,736.18
天津春映海河 27,692.91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395.46
合计 43,824.5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6,224,84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4,290,886.9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933,962.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71827_A14
号)。
上述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专户资金余额为1,540.00元、8110701011802799155专户资金余额为3,634.52元)合计5,174.5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存续状态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0000010120101480422 已注销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1802799155 已注销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110958124510001 已注销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331174873468 已注销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2802800269 已注销
二、拟终止并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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