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
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等相关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监管政策》”)有关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核查要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公司”)对公司及其下属并表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以下
简称“项目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
期”)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本自查报告,具体如下:
一、 本次自查的主要法律依据
公司主要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涉房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政策,对本次自查范围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出具本自查报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3、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
号);
4、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5、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06 号);
6、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
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 号);
7、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
8、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8 号);
9、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1 号);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8]131 号);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
[2010]4 号);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
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
13、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办发[2011]1 号);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 号);
16、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
(以下简称“《监管政策》”)。
二、 本次自查的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本次自查范围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包括中交地产及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指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
项目)、在建项目(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
已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包括已完工项目)和已完工项目(指报告期内已经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告期内,中交地产及项目公
司涉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 117 个(以下简称“经核查房地产项目”),其中,
拟建项目共计 14 个,在建项目共计 26 个,已完工项目共计 77 个。该等经核查
房地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所
号 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
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1 北京力汇房地产开 CP00-1805-6001、6002 地块 R2 二类 已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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