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06:06 股吧网页版
四川美丰: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4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中期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中期分红预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 11,748,648.99 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31,259.68 元(未经审计)。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8,539,011.58 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 95,000,952.27
元 , 2025 年 上 半 年 末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2,661,569,318.99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按照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58,829,131 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3,155,631 的总股本555,673,500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55,567,350 元(含税)。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中期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实施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本次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