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19:07:04 股吧网页版
四川美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3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3)。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2 人,代表股份 110,417,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5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0 人,代表股份 12,038,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1人,代表股份 38,364,1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12,038,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6.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
曹麒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是
提案 总 得 票 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议中小股 否
编码 议案名称 (股) 决权股份 表决之得 东有效表 当
总数比例 票数(股) 决权股份 选
总数比例

选举潘志成先生为公

1.01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100,832,723 91.3193% 28,779,171 75.0158% 是
立董事

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

1.02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101,877,878 92.2659% 29,824,326 77.7401% 是
立董事

选举曹麒麟先生为公

1.03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100,726,874 91.2235% 28,673,322 74.7399% 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