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7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8 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 定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正案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将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 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 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 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等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 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 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 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 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
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
第七条 若辞职委员为独立董事,辞职导 第七条 若辞职委员为独立董事,应当向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之一,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若因辞职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拟辞职 导致出现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少于董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不符合委员会对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独立董事人数的要求或独立董事中欠缺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会计专业人士等不符合法律或者公司章
职责,但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程规定的情形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拟辞职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但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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