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同意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母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可供投资
者分配的利润为 537,412,335.81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710,227,677.26 元, 至
2025 年 6 月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6,247,640,013.07 元,已满足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的前提条件,因此公司拟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817,306,56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以此计算的拟派股息总额为 81,730,656.30 元,不高于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因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故将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
A 股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B 股
按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第二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B 股境内个人股东个税按财税[2015]101 号规定执行,外籍个人股东按财税字(1994)020 号规定免税,非居民企业股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减按 10%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
三、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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