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优先适用其上市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与公司关联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关联交易
事项时应严格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履行相关报告与审批程序。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三) 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
第七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
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第三章 关联人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九条 公司与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董事会秘书室应当定期与公司的关联人确认关联方情况,及时更新关联方清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第四章 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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