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外合规,提升效能,提高干部素养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遵照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效能审计、建设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上市公司重点监管事项审计、进出口业务合规审计、医院合规审计和 IT 审计,对公司经营活动实施事中事后评价,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的过程。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按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由内部审计负责人组织公司审计监察工作,不受公司内部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一)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内部审计机构按垂直化、集中化、专业化管理,按业务及区域设置审计中心/审计办公室。根据轻重资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审计模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三)内部审计机构以“内外合规多产粮,保驾护航赢未来”为组织责任与使命,以“专业审计的能手,内控优化的尖兵,业务发展的伙伴,正道经营的守护者”为执业定位,坚守“保密、独立、客观、公正和公司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四)公司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审慎开展内部审计
第三章 职责与权力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督促业务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三)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开展以客户为导向,驱动业务成功,基于全流程的效能审计,出具效能审计报告。
(五)开展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或事后审计,出具建设项目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
(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七)开展投资审计,重点关注境外投资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八)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上市公司重点监管事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九)根据国家海关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对公司进出口活动实施进出口合规审计,出具进出口合规审计报告。
(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开展医院合规审计,出具医院合规审计报告。
(十一)对公司信息系统及其相关信息技术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十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制度规定,协同公司纪委和业务稽查部门对投诉举报等事项实施独立或联合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十三)协同公司纪委优化廉洁敬业体系。
(十四)积极配合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十五)风控和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条 针对未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下属子公司,由内部审计机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被审计对象应当支持和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为履行审计监察职责,公司赋予内部审计人员以下权力:
(一)参加经营活动相关的重要会议,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三)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四)检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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