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8:20:06 股吧网页版
京东方A:关于拟收购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5-05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收购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挂牌价收购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股份”)所持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目标公司”)30%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已收到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的通知:我所已会同转让方对贵方受让资格进行确认,确定贵方为最终受让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彩虹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及其转让

1、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27,418.10 万元)。

2、甲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
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1,185.49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
3、甲方依据上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减去评估基准日之后目标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 64,973.20 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 484,863.69 万元。

4、乙方依据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取得标的股权的受让权。
(三)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双方确认,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结果,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84,863.69 万元(以下称“股权转让价款”)。

2、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一期: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145,459.107 万元,其中含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145,459.107 万元;

第二期: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60%,即 290,918.214 万元;
第三期:在本协议生效后 1 年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剩余价款,即 48,486.369 万元;

双方确认,乙方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属于延期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利息。该利息计息期间自乙方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次日起算。利率按本协议生效当日所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上
述应付利息应当与每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一并结清。

若非乙方原因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的,则乙方无需支付因工商变更登记延误产生的利息。

(四)标的股权交割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获得产权交易所对本次股权转让开具的交易凭证。

(五)过渡期安排

双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以下称“过渡期”),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不因目标公司过渡期的损益调整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不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安排,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所《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