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湖南发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和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审阅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中信证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昊昱 谢世求
杨 枭 王晨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