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8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芝麻”)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计 61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1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269%。
2、本次解除限售性质股份上市流通的日期:2025 年 9 月 9 日。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按规定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通过 OA 内网对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以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 月
31 日为授予日,以 3.28 元/股的价格向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95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向 64 名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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