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7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3 号),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3.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司将追溯调整前期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内容,经监管局查明,公司存在导致会计差错的违法事实,具体如下:2018 年 9 月,京蓝科技与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殷晓东等 37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 56.7152%股份:殷晓东等 37 名
股东作出中科鼎实在 2018 年至 2020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 40000 万元等业绩承诺,如未实现需履行补偿
义务。2020 年 6 月,中科鼎实承做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 1 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
理修复项目(以下简称“苏化 1 号”项目),该项目采用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并依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为了实现业绩承诺,中科鼎实在“苏化 1 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虚增
2020 年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京蓝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营业收入 16291.03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收入的 14.06%,虚增营业成本9654.67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营业成本的 4.3%,虚增利润总额 6636.37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67%,虚增净利润 5770.75 万元,占当年披露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27%。
(二)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京蓝科技)编制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决定书》,中科鼎实 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 16291.03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9654.6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6636.37 万元,虚增净利润 5770.75 万元。因此 2020
年调整的科目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及其他流动负债等。因该项目实际投入已于 2021 年完成,造成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跨期,对 2021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进行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基于《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如上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0 年度、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同资产 3,073,544,412.15 -132,886,762.96 2,940,657,649.19
应付账款 1,84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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