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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6 21:25:10 股吧网页版
*ST京蓝:关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5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2024 年度经营情况,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佳
骏”)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中相关条款的约定,控股
股东云南佳骏需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52,085,122.61 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马黎阳先生、控股股东云南佳骏多次沟通,其将尽快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支付。
3、公司将就本期业绩补偿款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经与重整投资人充分协商,京蓝科技、管理人分别与
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及其指定的适格主体共计 9 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其中,云南佳骏就京蓝科技经营做出如下业绩承诺:在剔除中科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京蓝科技合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京蓝科技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连续三个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6,0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云南佳骏在京蓝科技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现金补偿款进行补偿;(本条所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列报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93)。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及 2025 年 4 月 15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111003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需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52,085,122.61 元。
二、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审计报告出具
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向实际控制人马黎阳先生、控股股东云南佳骏发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通知》,就京蓝科技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等情况予以通知和确认,上述业绩补偿承诺人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
三、未按期支付原因及后续履约措施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多次沟通,主要因公司未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下的控股股东融资困难、自身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其未能按期支付本期业绩补偿款。

近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发出《关于京蓝科技 2024 年度未
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沟通回复函》,对未能如期支付 2024 年度京蓝科技业绩补偿款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同时表示将尽快通过多方面努力来解决这一问题。
四、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马黎阳先生、控股股东云南佳骏发
出《关于京蓝科技 2024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通知》后,为督促其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沟通方式,要求其及时履行本期业绩补偿承诺。

同时,公司在 2025 年 5 月-6 月期间向马黎阳先生、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通
过沟通函、再次沟通函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履行相关款项支付及如未能如期支付的后续解决措施。

近日,公司向马黎阳先生、控股股东云南佳骏发出正式书面问询函,要求
其尽快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京蓝科技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并说明未能支付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履约措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期业绩补偿款后续支付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将积极督促承诺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支付相关款项。公司不排除采取司法途径追回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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