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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2 21:14:04 股吧网页版
贝瑞基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5-036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高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高扬先生持有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瑞基因”)股份 28,453,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05%),为公司控股股东。现因高扬先生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生违约,成渝金融法院裁定强制变现被执行人高扬先生持有的3,535,214 股“贝瑞基因”股票。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高扬先生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成渝金融法院作出的(2024)渝 87 执 4703 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变现被执行人高扬先生持有的3,535,214 股“贝瑞基因”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股东:高扬

2、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高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453,51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8.05%。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情况

(一)被执行股份基本情况

1、被执行原因:成渝金融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深圳国际仲裁院(2023)深国仲裁 11326 号裁决书立案执行国信证券与高扬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高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渝金融法院根据双方执行中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裁定强制变现被执行人高扬持有的 3,535,214 股“贝瑞基因”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和康”)100%股权同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中以持有的贝瑞和康股权认购获得的新增股份。

3、被执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535,21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

4、被执行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被执行期间: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被执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扬先生本次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贝瑞和康 100%股权同时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中以持有的贝瑞和康股权认购获得的新增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高扬先生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人在本次重组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重组中贝瑞和康 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 6 个月内,如上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或者贝瑞和康 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的,本人本次获得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上述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高扬先生
持有该等股份的时间已超过 36 个月,该等股份限售期已满;自贝瑞和康 100%股权过
户之日(即 2017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止,公司股票日收盘价全部
超过发行价 21.14 元/股,未触发股票锁定期延长 6 个月的条件。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此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次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等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质权人国信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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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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