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 000709 股票简称: 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37
债券简称: 20HBIS02 债券代码: 149181.SZ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0HBIS02
债券代码:149181.SZ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9 日
本息兑付日:2025 年 7 月 30 日
债券摘牌日:2025 年 7 月 30 日
凡在 2025 年 7 月 29 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本金及利息;2025 年 7 月 29 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
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7月30日支付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0HBIS02
3、债券代码:149181.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5年
7、票面利率:4.2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7月30日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14、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及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20%,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42.0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3.60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33.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00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42.00元。
三、本期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
2、本息兑付日:2025年7月30日
3、债券摘牌日:2025年7月30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2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凡在2025年7月29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7月29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本公司将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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