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6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23,577,127,612.90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61,366,996.92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61,366,996.92 元,公
司总股本为 5,047,157,520 股。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9,431,504.00 元(含税),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6.07%。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
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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