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5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 15 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6,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 年。
2、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5,5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中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8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 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西岸中邦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 99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3 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东本”)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商”)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京”)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8、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申”)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3,5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9、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启润”)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3,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10、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凯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凯迪”)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11、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南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汽车”)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 99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3 年。
12、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
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汽车销售”)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 99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3 年。
13、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担保函》,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康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康
顺”)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期限 18 个月。
14、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汽车”)已与广东
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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