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财务公司”)系经原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8 年 5 月取得金融许可证,于 2008 年 6 月 4
日 在 北 京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现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0007109354688,注册资本 6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夏宇。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雄安新区监管分局批准,公
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变更为 L0091H313310001,编号变更为 01122074;经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营业执照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3 层变更为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雄安大街 319 号 8-9
层。
现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万元)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7.00 222,000.00 222,000.00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35.00 210,000.00 210,000.00
中化资本有限公司 28.00 168,000.00 168,000.00
合计 100.00 600,000.00 600,000.00
中化财务公司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按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化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化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决定中化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中化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中化财务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章程修正案已通过股东会审批,截至报告日尚未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核准批复。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部和纪检室(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中化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化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中化财务公司设置资金运营部,负责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各部门根据要求编制周、月、年资金计划,由资金运营部汇总平衡。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其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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