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熊董事长是大股东川发展人员,按国资委要求,不能双岗双酬,而作为生产销售型上市公司,高层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水平即是个人驱动力的保障,也是企业效益保障的一部分,贵司现有制度是如何保障以后“熊董事长”们作为国资发展而委派到企业的决策者,有充分的动力和主观意愿去发展上市企业的?特别是贵司国资控股后是如何激励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业务班子的? 确保管理层的积极性是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石,请慎重考虑
炼石航空: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按照国资管理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公司内部的考核机制。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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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21 08: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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