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滨海能源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能够推进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吨)的建设工作。
一、合同签署概况
经遴选,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确定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二期 5 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 8.2 万
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双方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签订了项
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经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后已生效,合同总价暂估 9.10 亿元(含税),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推进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0 万吨)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1 亿元;
3.法定代表人:张国友;
4.主营业务: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资质冶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5.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 296 号;
6.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除翔福新能源与其于 2024 年 11 月签订的《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5 万吨前
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 2025 年 3 月签订的补充协议外,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其他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及规模:二期 5 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端项目、8.2 万吨/年锂电池
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3.承包范围:二期 5 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前端项目、8.2 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
墨化项目各工序单元配套厂房、设备、公用工程等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等安装工程,试车、验收等配合工作及有关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程以施工图为准。
4.采购范围划分:设备类采购由发包人组织招标及定标,发包人、承包人与设备厂家签订三方采购合同。土建工程(含装修)、钢结构、采暖、通风等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材料供货厂家需选用清单价格中发包人指定的厂家,或经发包人认可的厂家。
5.合同价款:暂估 9.1 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6.计价方式:施工清单价格中明确的优先执行清单价格,清单价格不因市场及其
他因素变化进行调整;施工清单价格中未能明确的施工内容且无类似子目的执行定额的,费用结算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定额无对应子目的工程费用,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执行。
7.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现场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所有分包需经发包方同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发包人股东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生效后,能够顺利推进 20 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0 万吨)建设
工作。该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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